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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创业投资引领实体经济腾飞

发布日期:2016-09-26      作者:尹亮

 
    9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助力实体经济。

    今年以来,中央政府已出台了多项盘活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本以及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提出金融要服务于实体经济,要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正是这一系列措施和精神的延续和深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我国的社会资本相对充裕但活力不足,而社会投资的潜力更是远未饱和,因此实体经济的发展也受到了制约。这种局面的形成,一方面与政府的鼓励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关系,另一方面也有社会资本缺乏足够投资空间和领域的问题,这从近年股市的虚火和楼市的火爆中可以略见端倪。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这两方面都给予了重点关注,就是希望能够将创业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建立起更加密切的正向关系。

    保障了收益,投资才能源源不断。因此,拉动投资不是单纯任务性的“拉郎配”,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无论是此次会议中提及的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畅通创投的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还是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支持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等表述,其实核心都是利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吸引和促进投资,吸引社会资本走进创业创新的大潮中来,让资本实实在在地为“双创”服务。

    今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各省(区、市)政府负责人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上就指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改革问题,要依靠改革的力度促升社会投资的“温度”。此次会议上,改革的力度着实令人惊叹:既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同时对内外资一视同仁,选择对象也格外重视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中小企业;不仅重视股权交易与合作,也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参与,而且还将对专注长期投资的创投企业在税收优惠、债券发行、政府项目对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种种政策都预示着,社会投资又将迎来一个春天。

    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吸引资本投入创业,还需要做好监管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打击违法违规募集资金,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也就是说,还是要各级部门单位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引得来资金、不会出乱子。

    投资是实体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没有投资,实体经济的繁盛也只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好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动能和扩大就业,就必须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真正借助创业投资来引领实体经济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