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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3·15打假论坛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5-12-08      来源:http://www.xinhuanet.com/expo/

    动员起消费者当好“啄木鸟”的责任与贡献

    新华会展12月7日电 12月5日,由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主办的第二届“3·15打假论坛”在京举办,中国消法研究会会长河山等法学专家对打假索赔和公民打假等社会关注热点,从法律层面作出解读。此外,会上还对由21CN聚投诉、北京晨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法治周末5家媒体评选出的10个“2015年度中国消费维权奖”进行颁奖。

    中国消法研究会会长河山在论坛上发表演讲。新华网发

    自1993年消法第四十九条的惩罚性赔偿问世,到两年后民间打假人王海购买假冒索尼耳机获得双倍赔偿,职业打假人群体一直在发展中壮大。中国消法研究会会长河山在会上作了有关我国3·15打假索赔的产生与发展的主题演讲,他说到:惩罚性赔偿还要发展,消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也会与时完善,法律不是一纸空文,他要解决现实问题,怎样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好,切实保护好消费者权益,那就得打假。打假不仅要靠政府部门,还要发动群众,动员起消费者当好“啄木鸟”的责任与贡献。

    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曹三明看来,消法实施以来,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来,在3·15打假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官方打假与3·15打假、惩罚性赔偿与维权过度等。

    中国消费者报原社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学寅说,个人打假的示范作用可以激励和鼓舞广大消费者,参与到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净化市场的斗争当中,形成打假维权的社会共治氛围。

    “希望打假者坚强,勇于担当,在依法进程过程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进先表示,人民法院对消费者维权提出了一个理念,就是要支持依法维权,倡导理性维权,抑制过度维权。希望消费者维权不要偏离法治轨道,把打假的重点放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上,而不仅仅针对现有商品的标签说明。

    民间打假人王海则在会上表示将会坚持原则,依法维权,他提到:职业打假人也好,消费者打假也好,一定要将公众利益置于私利之前,这样才能最终获得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此外叶光、刘殿林、邢志红等民间打假人也在会上分享了自身的打假经历。

    会上,由21CN聚投诉、北京晨报等媒体评选出了包括治理旅游宰客的“青岛大虾维权”、促进民航与卫生急救系统改善服务的“南航急救门”、涉及数十万车主人身安全的“速腾断轴门”等10个2015年度消费维权案例,并对事件中积极维权的个人和单位颁发了“2015年度中国消费维权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