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日前召开控煤歼灭战专项调度会,提出将月通报、月调度,强力组织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年底前,全省251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机组将一律予以关停。
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到2020年现役燃煤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2014年,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耗煤1亿吨以上,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1/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19.8%、26.3%。为解决“燃煤大户”对当地大气污染的“贡献”,河北省决定加快实施升级改造,提前完成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幅度将达到50%左右。此外,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在当地电厂已经较为成熟,目前,河北国华三河发电公司、国华定州发电公司、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等已相继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机排放标准。其中,石家庄裕华热电是河北省首家整体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的企业。相较改造前,单台机组每年可减排烟尘160吨、二氧化硫2300吨、氮氧化物4400吨。邯郸市的邯峰电厂、龙山电厂、邯郸热电厂、马头电厂、大唐武安电厂等5大电厂装机总量为474万千瓦,占全市装机总量的92%。目前邯峰、龙山两家电厂已完成升级改造,涉及装机容量252万千瓦。
今年3月,河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全面启动,在控煤战中率先发力。为强力推进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治理,河北省对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逐一确定技术路线图和时间表,采用低氮燃烧、高效SCR脱硝等先进成熟技术,抓紧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同时,河北省以大带小,分类推进,对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统筹考虑淘汰落后产能、天然气替代等因素,抓紧制定实施改造计划,年底前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此外,各级环保部门帮助企业谋划、安排升级改造工程,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对环保升级改造工程进行联合验收,简化验收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越来越多的火电企业,正从污染大户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急先锋。
据统计,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完成率分别达到34.7%、15%、16.7%。没有完成改造的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绝大多数电厂已完成招投标,部分机组正在停机改造。30万千瓦以下属五大电力集团管理的电厂,已开展了招投标,其他30万千瓦以下电厂开展了前期调研,部分企业初步制定了方案,保证年底前完成改造。
控煤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在大面积煤改气难以实施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技术改造,实现煤炭清洁利用,使燃煤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才能有效改善大气环境,才能突破环境容量制约,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然而,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不仅前期投资巨大,后期运营费用也剧增。2014年,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投资2.85亿元,完成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并投产。但同时,每年1亿多元运行成本,也让企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自2014年4月20日起,河北省南、北电网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3.2分钱、1.7分钱。同时,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将给予每千瓦时0.8分钱的电价补偿。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年发电量近100亿千瓦时,每年将会获得约8000万元电价补偿。据介绍,为有效推进超低改造,提高企业积极性,河北省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给予企业支持。
一是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热电企业,在享受国家环保电价的基础上,再给予临时电价补贴。
二是从今年起,在提高排污费收费标准的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排放水平实施差别化排污费收费标准,其中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若低于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将减半征收排污费。
三是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企业,在增加200发电小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发电量,原则上满负荷运转。
四是在今年中央下达的第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基础上(支持河北省24亿元),河北省级财政再拨出8亿元专项资金(目前正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按工程总投资的4%~5%给予奖补。
此外,燃煤机组尤其是小型机组的锅炉情况复杂,明确不同燃煤机组锅炉的超低排放限值意义重大。目前,河北省比国家标准更严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已经进行了5轮公开征求意见,经过6次修改,将于近期出台,标准不仅为升级改造提供技术支撑,也将为加强企业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