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一带一路” 中国东盟电力合作前景可期
发布日期:2015-07-15 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
“东盟国家经济增长对电力需求日增,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电力互联互通,这给中国电力企业带来了大量新商机。”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对《中国贸易报》记者表示。
电力产业是各国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一直备受重视。许宁宁认为,中国设立的丝路基金和明年开始运行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可在中国与东盟国家电力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东盟电力缺口带来机遇
越南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裴辉煌说:“电力行业属特殊行业,对包括越南在内的东盟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裴辉煌表示,越南的电力需求每年增长20%左右,对电力行业的投资约几十亿美元,近4%的电力资源从中国进口。中国有多家企业与越南开展电力合作,如中国南方电网、上海电气集团、哈尔滨电气集团、中国水电等。在越南,政府鼓励新能源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等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
据马来西亚驻华使馆投资参赞李耀荣介绍,马来西亚一贯依靠石油、天然气、煤炭和水发电,但是石油和天然气储量有限。基于这一事实,马来西亚政府正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促进生物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和小小型(mini)水电站发电。
从投资商机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为马来西亚公共事业公司提供发电、输电、配电所需的各类型机械、设备和技术服务;参加各种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招标;生产发电机械、设备,开拓更大的东盟市场;与马来西亚企业建立合资公司,参与可再生能源或节能项目。
许宁宁表示,印尼政府计划在2019年将可再生能源从目前的1070万千瓦提高至2150万千瓦,水力电站将成为该计划的最重要部分。
据了解,老挝水利资源丰富,发展水电资源是老挝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泰国和越南等“大湄公河圈”的电力需求不断增加,老挝政府提出要将老挝建成“中南半岛蓄电池”的目标。老挝电力出口也将迎来更大的机遇。根据老挝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预测,到2020年,老挝从电力出口得到的收入将达到3.5亿美元,全国98%的居民能用上电。
东盟多项措施鼓励电力投资
据李耀荣介绍,马来西亚能源绿色科技和水务部负责贯彻与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有关的政策。为了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节能政策,马来西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鼓励措施,如投资税负抵减、免税等。
对于制造业,马来西亚鼓励外资投资生产发电设备、机械,以及可再生能源机械、设备、系统,太阳能光伏模块等相关产品。上述领域的生产制造者可申请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税负抵减。
目前,已经有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开展与能源相关的项目,比如:中水电、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等等。马来西亚会继续鼓励中国企业赴马投资。
为鼓励外国投资,老挝政府继续完善投资相关法律,积极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根据老挝外资法规定,老挝政府不干涉外资企业事务,允许外资企业汇出所获利润。此外,外商可在老挝建立独资、合资企业,获享5年免税优惠等。
“一带一路”带动跨境电力合作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际合作部负责人吴添荣表示,2014年,中国的电网规模、发电量、发电装机容量保持世界第一。截至2014年底,中国发电装机容量13.6亿千瓦,同比增长8.7%;年发电量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
中国与东盟开展电力能源合作多年,双边在电力投资、设备贸易、技术合作、工程承包、新能源开发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中国东盟电力合作前景广阔,面临新机遇。
许宁宁谈到,国务院5月发布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电力是中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要领域。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建设鼓励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中国电力企业可借助国际产能合作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之势,进一步开拓邻近的东盟市场。中国企业在开发东盟基础设施市场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拥有较成熟的技术设备和建设能力,建设成本低、速度快,性价比高,能够满足东盟电力建设需求。
许宁宁建议,中国与东盟国家政府间应尽快实施电力合作方面的政策沟通;双方电力商(协)会应建立机制性合作关系;中国企业在承建东盟国家电力项目时要确保质量。他表示,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将积极协助双方电力企业合作。